[案情介绍]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4 23:51:44
2006年5月中旬的一天,102国道黑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“交通事故”:某市交警大队新兴巡警中队的3名交警,在102国道上执勤检查过往车辆。当他们发现一辆无牌照金杯农用车驶过时,马上驾车追赶,并用警车撞击农用车,试图使其停下来,致使农用车撞到树上,翻入沟内,车内两个农民一死一伤,追赶的警车也翻入沟内,3名交警受伤。
据驾车的交警王某说,他们追车是因为农用车没有牌照,怀疑是盗抢车辆。而幸存农民陈某称:这辆农用车是他们从沈阳买来的二手车,各种手续齐全,是合法车。交警追车时既没有拉警报也没有喊话,硬是把我们顶下了公路。
[分析思考]
1. 交警追缉并撞击农用车的理由是否恰当?
2. 当时应如何处理现场发生的情况,交警的行为有何不当?
3. 你认为发生这样的事,主要问题出在哪里?

1、交警追缉并撞击农用车的理由不恰当。
就想犯罪嫌疑人一样,不能因为你怀疑一就说别人犯罪了。
2、交警执行公务的时候要拉警报,在既没有拉警报也没有喊话示意的情况下,直接用车去撞车,那算是一般的民事主体,和用普通的车撞是一样的,故意伤害。
3、现在暴力执法是很普遍的现象,也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,有句俗话说得好:死猪不怕热水烫。还是中国的审讯技术落后,一些刑讯逼供的情况也正常出现,经常这样,那些警察认为,我好好问你不说,一用暴力什么都出来了,还是暴力来得快~~时间长了习惯就养成了,老一辈的也这样教新人~~~

1. 交警追缉并撞击农用车的理由是不恰当的。
2. 交警的行为也是不当的。
其实执法部门暴力执法、滥用权利已不是秘密了,农民农用车没牌照害怕交警抓到而暴力执法所以害怕以至挺而走险,哪知交警当时就暴力执法结果了农民。农民因没钱而没办照,责任是有但情有可原,而罪过却在交警,主要问题就出在政府对执法部门的纵容。